第四十八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