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尚未生效

申请布图设计登记或者办理其他布图设计事务,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布图设计登记和办理其他布图设计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或者其他布图设计事务;对被代理人布图设计中未公开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