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尚未生效

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专有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布图设计专有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专有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不再受本条例保护。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