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审议其职权范围内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议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其他事项,应当依照本规则进行。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2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