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三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