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五节 扬尘污染防治第六十条有效矿山、消纳场、填埋场和码头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采取防止扬尘的有效措施。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