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总工会和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