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五章 监督保障第二十八条尚未生效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本级工会预算,主要用于履行监督职责、业务培训、巡查调研、普法宣传、案件办理、法律服务、表彰奖励等工作。鼓励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补助制度。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7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