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破坏的,由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处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