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