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