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尚未生效

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