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章 设立第十二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