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汉江流域旅游景区、景点和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应当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