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在化龙山保护区设置公安派出机构,依法保护化龙山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财产安全,维护化龙山保护区内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化龙山保护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