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决定

有效法规性决定
制定机关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6年7月30日
施行日期
2026年8月15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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