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污水处理第二十八条有效相关区人民政府和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签订维护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