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新闻媒体和各类广告发布媒介应当按照规定刊播公益广告。鼓励新闻媒体和各类广告发布媒介开办文明行为宣传栏目、专题节目,积极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例,曝光不文明现象,营造促进文明行为的社会氛围。鼓励、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通过设置文明行为宣传栏、荣誉墙、提示牌、不文明行为曝光栏等方式参与文明行为宣传。鼓励单位和个人创新文明行为宣传方式,积极参与文明行为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