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