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法规解释、修改与废止第六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进行研究,认为有必要作出解释的,应当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3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