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第四章 社会参与第三十七条尚未生效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设立见义勇为工作联系点,协助开展见义勇为的宣传教育、关爱帮扶和线索搜集等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