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的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对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