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两个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相互重合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批该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当按照其中较为严格的建设控制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