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