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实现老有颐养,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3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