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15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