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农村和农业水污染防治第四十五条有效本市应当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和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布局,发挥农业的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