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四十七条有效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并于每年6月底前会同统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