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十七条有效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