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第六十二条有效本市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本市优化道路设置和管理,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