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线索通报等制度。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第一百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