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必须坚持为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服务,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促进首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