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公共体育设施和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的竣工验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通知体育部门参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