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覆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被评价对象、服务渠道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制定“好差评”评价具体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24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