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主要决策人(包括最终受益人、幕后操控人)均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负有管理职责的投资人或者股东依法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前述人员的有关信息应当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实时公示,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人员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信息。

支持、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