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智慧化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管线产权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全市城市地下管线数据管理系统提交管线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