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绿色办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国有企业应当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