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用航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尚未生效为了保障民用机场规范建设和安全有序运营,促进低空飞行应用,推动航空产业发展,高水平建设民用航空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