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尚未生效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涉老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推进养老服务与管理的智慧化应用。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开发和推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健康医疗、服务预约、安全监测等服务。

系统运维和应用应当依法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保障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