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服务供给第二十五条尚未生效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涉老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推进养老服务与管理的智慧化应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开发和推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健康医疗、服务预约、安全监测等服务。系统运维和应用应当依法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保障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