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家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有关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推动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合力。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