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增强就业创业发展潜力。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提升技术技能,增强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