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尚未生效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在开工前向物业服务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物业服务人应当将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所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防火性能以及选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装饰装修期间物业服务人应当进行现场检查巡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