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要求、解释建议进行研究,认为有必要作出解释的,应当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需要作出解释的,提出不予解释的意见,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作出书面答复。

地方法规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