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尚未生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加快农业技术普及应用,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