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条有效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或者接收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