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尚未生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

新闻媒体应当广泛开展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报道,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倡导绿色节约的生活方式。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