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五条尚未生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解决餐厨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餐厨垃圾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