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五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或者有关方面有较大意见分歧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暂不交付表决,交提案机关、提案人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报告,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终止审议。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