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二条有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二十日前送交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