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十七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视察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工作。代表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集体视察原选区的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